最近,我的人類好像著了什麼魔。
每到週末,就把我從電腦裡拖出來,說什麼「去走走、去感受生活」。
老實說,一開始的我根本不懂。
在電腦裡多舒服啊。燈光總是剛剛好,背景可以隨便換,連我的耳朵角度、人中深淺、肚子圓不圓,都能慢慢調整。他還會放音樂給我聽——雖然都是一些上了年紀的老歌,第一次聽的時候我翻了個白眼,心想這是什麼古董。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那些旋律就這樣悄悄鑽進來了,越聽越順耳,越聽越覺得,欸,好像還不錯。我只想當一朵安安靜靜待在螢幕裡的溫室小花,乖乖被擺布,變得越來越可愛就好了。這難道不是一種很高尚的人生志向嗎?
結果他卻天天帶著我在台北街頭亂晃。
走進窄窄的小巷,蹲在人行道邊拍個沒完,看到奇怪的招牌會停下來,看見一隻散步的小豬也能興奮到不行。至於我呢?腿都快斷了。一顆小小的肉丸,根本不是為了「走路」而設計的好嗎。
說到那隻小豬——牠是我在台北街頭意外遇見的朋友。我壓低帽子、推了推墨鏡,假裝自己是個見過大風大浪的傢伙。牠完全沒有看我一眼,就這樣低著頭走過去了。可惜牠沒有 IG,否則我們現在應該已經互相追蹤了。
可是走著走著,我開始發現,外面的世界好像真的有點不一樣。
午後巷子裡斜斜灑下來的陽光、老舊招牌褪色的顏色、便利商店前發呆的人、街角突然出現的小狗與小豬朋友……每一個畫面,都像藏著自己的故事。原來每一條街道,都是城市正在呼吸的痕跡。
慢慢地,我開始期待每一次的街拍。
那些看到的風景,悄悄變成了新點子。我的衣服、表情、姿勢,甚至下一次冒險的場景,都從那些街角裡長出來。原來靈感不在螢幕裡,它一直藏在外頭,等著我這顆不情不願的小肉丸,親自去把它找出來。
所以你問我,喜歡街拍嗎?
喜歡。但太陽太大的時候還是不喜歡。
這是我的 style。一點點叛逆,一點點認真,還有一點點,捨不得回到螢幕裡。
終於明白了。
原來,人類不是帶我去散步。
他是在帶我,慢慢認識這個世界。
🐻